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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象征权力意志的鞭子下,古罗马的教育得以实施。在任何一个人类社会里,对这个社会起决定性作用的理想,与其教育儿童的方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教育儿童的目的是为了最终实现这一理想。一个把权力意志作为座右铭的民族,教育儿童的方法必然受权力意志的影响,这就是不考虑儿童天生的性格,千篇一律,残酷无情。如果孩子的意志转向别的目标,必定受到压制。如果温和的告诫不起作用,就一定会采取严厉的、甚至野蛮的惩罚措施。不要把严厉的教育看成仅仅是把惩罚作为手段的教育,它还包括一层意思:为了按照国家的需求锻炼和培养儿童,需要过早地引导他们参加最有利于达到这一目标的活动。国家只需要坚定的斗士和强壮的农民,其他不但不需要,甚至被认为会危害社会,至少这是这种古老的教育方法后期所持的观点。他们认为这是完美无比的教育方法。下面是贺拉斯在著名的《歌集》中所说的。他告诫堕落的一代说:
年轻人必须在战争中锻炼身体,把艰难困苦当作自己的朋友,学会打击野蛮的帕提亚人,使他成为你的刀下鬼。
你必须挺立在苍天之下、危难之中。
下面再从别处摘引几行:
手里拿着高原的鹤嘴锄,娴熟地翻土锄地,依照母亲的要求去背柴,这,就是战士自耕农的家族。
狄奥尼西奥斯在《罗马史》中告诉我们:“古罗马的立法官赋予父亲对儿子拥有绝对权力,并且终身有效。父亲有权鞭打和监禁儿子,让儿子像囚犯一样在农场干活,甚至有权处死儿子。即使儿子已经参与政事,担任地方行政首长,而且为民众办过许多好事,已经享有盛誉,上述权力父亲仍然可以行使。由于法律的这项规定,常常会出现一种荒唐的局面:在公开文化论坛上抨击元老院、替百姓说话,因而闻名遐迩的人物,被父亲拽下讲台,拖回去任意加以惩罚。
上面那段话没有描述如何惩戒甚至处死儿童。父亲完全统治着家庭,他有处罚任意一个家庭成员、甚至将其处以死刑的权力。这种绝对统治是完全适合这种根据权力和征服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国家的。
提到父亲可以对孩子施加各种体罚的原始资料很少,这也可以理解。对罗马法律来说这是家常便饭,一点也不奇怪,是理所当然的。只有非常突出的事例才会被记载下来。例如,苏埃托尼乌斯谈到奥托皇帝的生活时说,奥托年轻时非常奢侈,而且染上了坏习气,因此“没少挨父亲的打”。
虽然记载罗马家庭内惩罚的资料不多,但是对罗马学校里的惩罚的记载就比较多了。根据一部长篇家世小说记载,罗慕路斯与雷穆斯在加比上学。李维与狄奥尼西奥斯提到过法莱里和图斯库卢姆的学校。在很早的时候,儿童就由教师教他们读、写、算和法律知识。在汉尼拔战争之后不久,引进语言学家(或者称为学者),指的就是聘请希腊语法教师。开始只有一些富裕的、对此非常感兴趣的家庭才这样做。苏埃托尼乌斯告诉我们:“语法还没有人知道,更谈不上赞赏,因为罗马城当时还没有开化,而且好战,没有时间顾及更高等的学问。刚引进的时候没有大力宣传。最早的教师是希腊语教育出来的罗马诗人,他们只负责讲解希腊文学。”
当年那些所谓的语言学家由贵族引进罗马,当家庭教师,到后来越来越多的学生被吸引,最后发展成为学校。因为没有实行义务教育,这些学校国家不管。后来这样的学校越来越多,以至于学校之间互相竞争,学生对教师的选择从收费高的转向收费低的。
即使学校里的惩罚不是很残酷,但至少都是严厉的。在这个问题上所有的资料意见一致。苏埃托尼乌斯谈到著名的教师奥比利乌斯时,说贺拉斯很熟悉他那根藤杖:“他有非常坏的脾气,不仅发泄到学术对手身上,而且发泄到自己的学生身上。”贺拉斯称他为“藤杖”就包含这种意思。多米提乌斯·马苏斯的诗也可以证明:他是奥比利乌斯的桦条和皮鞭下的牺牲品。
原始资料中所描述的第一种处罚工具是一束树枝。有的是用桦树枝做成的,像19世纪的桦条笞鞭;有的是用生长在南方的一种金雀花的枝条做成的。第二种是皮鞭,通常只用它来惩罚奴隶。最后是一种打下去比较轻柔的皮鞭,它坚实又有韧性,是用柔软的皮革而不是用牛皮做成的。从贺拉斯的《讽刺诗集》中可以看出来,这些刑具的类别是以其作用来划分的:
犯什么罪就要用什么刑罚,这是有规则的,
该用桦条鞭的就不能用皮鞭乱打,
该用蝎尾鞭的时候,
就不能用细长的鞭子。
“你一定要选择更狠的刑罚”,这绝对包含着施虐狂的思想。
最后还有棍棒,和我们现在的手杖相当,但似乎很少用它来处罚学生。这里有一封奥索尼乌斯写的信,信中描述了罗马晚期历史上学校里的刑罚,写得比较有趣,看来与罗马早期没有什么区别。
诗人写给孙子这封信,是鼓励他去上学。信中写道:“连缪斯女神都有她们的娱乐活动;老师严厉的声音并不总是吓唬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是交替着的……因此色萨利的喀戎没有使他的学生、珀琉斯之子阿喀琉斯感到害怕,受痛苦煎熬的阿特拉斯也没有把安菲特律翁的小儿子吓跑。他们俩都用温和委婉的话语安慰年轻的学生。即使学校里鞭打声响起,老师脸色难看,你也不要害怕。‘恐惧是心灵衰退的体现’。忠于自己的理想,没有什么可以吓倒你。鞭打声、哭声,还有你自己的恐惧,在早晨的读书时间里都不能扰乱你。老师手中挥舞的节杖,比如他的棍棒、他储备的大量桦树枝、还有那用来遮盖皮鞭掩人耳目的用来擦拭的皮,所有这些只不过是吓唬人的假象。”
这段话有趣的原因在于几个方面。这位仁慈的祖父承认每个学校都有各种刑罚工具:不仅有预料中的桦树条,还有残酷的皮鞭。很明显,信中提到的皮鞭不是用坚实的牛皮做的,而是用比较柔软的皮做的,以此减轻受惩罚的痛苦。不过诗人仍然说它是掩人耳目,因为尽管是用软皮做的,但打在身上也够痛的。以前有人对这段话作过评注,说这种刑具上有一根木柄,头上钉了像三根手指那么粗的皮带,拿它来打屁股。
通过在庞培发现的湿壁画,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古罗马时代学校的刑罚。这幅壁画描绘的是一处柱廊下的场景,这样的柱廊在古罗马的城市里比较常见,是公开上课的地方。背景是几个男学生,这从他们身上穿的长袍可以看出来。他们正襟危坐、集中精力学习手写本书卷。一个长着胡须、一副凶相的老教师站在前面给他们讲课。有几个旁观者,可能是其他学生。右边前景描绘的是体罚的场面。一个已发育良好的男孩,起码有十四五岁,不过一脸稚气,全身被脱得只剩下一块短短的腰布,趴在另一个男孩的背上。一个男孩弯着腰站在他面前,两手抓着他伸长的双臂。同时,还有一个男孩跪在后面,夹住他伸长的双腿,使他不能动弹,以便每一鞭都打在他身上。站在他们后面的一个年轻人,右手拿着一件刑具,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前面讲过的桦条笞鞭。被打的男孩像是在哭喊,脸都变形了。作者故意让这张脸朝向观众,以清楚地告诉观众,这个学生已经被毒打了至少几十鞭。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抓住他手脚的那两个学生头部的位置看出来:他们把头低下来,好像害怕无情的鞭子会抽到他们身上。整个画面显得像在拷打奴隶,因为它描绘的是一种十分残酷的行为,即鞭打赤裸的身子。对学生这样残酷,这在当时也是比较少见的。作者很明显是个自学成才的画家,他为什么创作这样一幅画呢?只是为了使日常生活中一个有趣的场面再现?还是为了记录下一个独一无二、特别典型的场景,特意追求虐待狂的效果?罗马人在其他场合是害怕裸体的,如果是虐待狂,他们照样会扒光受刑者的衣服。在德意志的“古代繁荣时期”,这种刑罚是很常见的。
阿普列乌斯的小说《变形记》中有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描写被伤害的丈夫拷打年轻的奸夫,与这幅画有异曲同工之妙,它的妙处在于对少不更事的小伙子挨打时的细节的描写。丈夫当场捉住那家伙和不忠的妻子,捉弄够了那小伙子以后,又叫两个奴隶来帮忙,鞭笞他。小说的原文有这样一句:“小伙子被举得高高的,鞭子一个劲向他屁股上抽。”当时就用这种刑罚来惩戒学生。需要说明的是,在阿普列乌斯这段描写中,那个做丈夫的还把年轻人当成小孩,主要是想用这种惩罚来侮辱他,表示他不把他看成男子汉。
古罗马确实有人提出过抗议,反对对儿童施行如此残暴的刑罚,但这样的人并不多,其中修辞学教师昆体良是最有影响力的抗议者。他生活在公元35~95年间,对青年人的智力教育提出过许多很好的建议。后来他在《雄辩术原理》一书中写道:“尽管在教育中实行体罚的做法很普遍,连克里西波斯都没谴责它,但我完全反对。首先,这种教育方法专横且令人厌恶,如果不是强加在学生身上,肯定会被视为一种侮辱。此外,责备智力太差而无法进步的学生,会使他像最不听话的奴隶那样,变得对拷打一点也不在乎。最后,如果教师肯耐心帮助,就根本没有必要施行这类体罚。可是现在教师太不负责了,不去教导孩子们该怎么做,而是惩罚没有做到的孩子。那么遇到需要学习更多东西的年轻人,而威吓又起不了作用,我们该怎么办呢?痛苦和恐惧使挨打的人感到丢脸,极大地损伤他的自尊。这种羞耻感会使一个人的勇气大大削弱,甚至完全丧失,心情忧郁不愿见人。如果我们选择导师和教员时对他们的品德不多加注意,那些卑鄙无耻的家伙如果滥用权力,就会让人难以想像……我没有必要花更多的时间来谈论这个问题,大家知道得已经够多了。”我们读到这里不禁要问:刚才提及的那幅湿壁画,它所展示的公共场面能否看作是无耻地滥用处罚权呢?还能用什么来证明昆体良的话呢?
孩子们虽然犯了偷窃罪,但因为年龄太小,不能处以成年人那样重的处罚。如果法官作出裁决,可判处用桦条鞭鞭笞。格利乌斯在《雅典之夜》中提到过这种情况。